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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第二期]] 存鹰之心于高远,第二届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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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5 10:54:00 | 只看该作者
一位老者与1300座万寿宫的对话

    今天,在江西尤其在南昌,提起万寿宫,很多人都不会陌生。在新建县西山的苍松翠柏间,在城南象湖的波光潋滟处,万寿宫巨大的牌坊和宫宇仍巍然屹立。但当有人告诉你,在江西、在中国、甚至在国外,类似这样的万寿宫曾有1300多座时,你在惊讶的同时或许更多的是疑问。万寿宫为何遍布世界各地?煌煌千年,是什么让一座宫宇的光芒传承不息?又是谁人在寻寻觅觅,一次次洞开万寿宫迁衍繁盛的谜底?本期《地理人文》带你走近一位名叫章文焕的八旬老人,让我们聆听一位老者与1300座万寿宫的对话,并一起去解开万寿宫背后的悬谜——

    1600多年前,为供奉与纪念一位泽被万灵、德在人心的江西杰出人物——许逊许真君,江西始建万寿宫。

    时光更迭,岁月轮回,一千多年过去了,历史的洪流在沧桑中曲折延续,但万寿宫这个名字,却在江西乃至中华大地深深扎根,并渐渐成为一种人文精神的象征。万寿宫文化作为赣文化的一个部分,也被不少专家学者广泛关注并发掘整理,今年已85岁高龄,却仍拖着老迈身躯孜孜探究万寿宫文化并著书立说的章文焕老人,就是其中的一位。

    雨后初霁,在南昌青山湖小区一个幽静的院落里,我敲开了章文焕老先生的家门。简陋的两居室有些黯淡,一台只有17寸的黑白电视机摆在房子正中,让人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退休学者家的陈设。走进卧室,除了一张硬板床,剩下的便是一屋的书籍。章文焕原是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的教师,上世纪八十年代即开始关注万寿宫文化,并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1990年退休后,更是痴迷有加,全身心投入。由于没有科研经费,只能自费到省内外考察,章文焕为此几乎倾其所有筹集费用。为查清万寿宫在全省全国的分布情况,他先后数十次奔走各地城镇乡村查访,长则数月,短则数天,足迹遍及国内十多个省市和数十上百县乡,住的是5元钱的通铺,吃的是馒头和方便面。经过章文焕10多年的考察调查,基本查清了江西万寿宫以南昌市为摇篮,遍布全国各地的情况,为进一步研究万寿宫文化探明了方向,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章文焕告诉我,经过他多年的实地访问、查阅方志及书信电话委托查询,在省内,江西万寿宫数量达600所,分别分布在全省11个设区市的40多个县市城镇与乡村中,有的万寿宫还现存,有的正在被破坏,还有的已经找不到遗迹。而在省外,章文焕探查到的万寿宫达700所,分布情况遍及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等在内的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区,更远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大凡有华人的地方,都先后有万寿宫的踪迹。综合各地数据,国内外万寿宫的总数共有约1300所,这也是有关江西万寿宫数量的第一次比较确凿的统计。

    万寿宫源于江西,为何遍及这么多国家?影响如此深远?现存的万寿宫还有多少?

    章文焕称,许真君清正廉明的政治风范,救灾捍患的宗教精神,舍身为国、铁柱锁蛟的英雄气概以及净明忠孝的道德教义,一直以来在江西民间有着及其崇高虔诚的信仰,因而自东晋起,江西先人就广建祠庙供奉纪念他。唐宋时期,随着江西在南方的昌盛,江西的商人和移民不断向湖南湖北和云、贵、川一带迁徙繁衍,江西先人到了哪里,万寿宫就建到哪里,赣文化也随之传播到哪里。今天在云、贵、川各地,还现存不少万寿宫宫宇和遗迹。到了明清时期,万寿宫更是发展到全国大部分地区,最繁盛时达一千多处,其时,各地城乡宏伟壮观的万寿宫会馆成为最引人瞩目的人文标志建筑,较之于福建的妈祖庙、两湖的禹王宫、浙江的越王庙,数江西的万寿宫分布最广、历史最悠久、影响最深远。以后,随着华人创业海外,万寿宫这一人文建筑景观连同赣文化一道,又漂洋过海,栖居国外。江西先民纵横驰骋的豪迈气概和对许真君虔诚崇拜的爱乡观念也从此展现无遗。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随着历史变迁,大部分万寿宫建筑都已在风云变幻中坍塌与湮灭,国内的大部分万寿宫建筑在“文革”中被毁,即使未被毁的,也因为年久失修,只剩残垣断壁,处于即将消失的边缘。章文焕称,所有现存的万寿宫建筑,屈指算来,已不足百所。面对这样的境况,抢救以万寿宫为载体的这一文化遗产已尤显迫切与必要。让人欣慰的是,章文焕先生的多年努力已结出硕果,由他所著的《万寿宫》一书,已经正式出版,书中从万寿宫的发源变迁到对许真君的研究,从自己一次次的亲历考察查证,到对各地现存宫宇的吁请保护,从对万寿宫的拍照记载存档到1300所万寿宫位置的具体分布,内容翔实丰富,是万寿宫文化研究最难得的成果。

    如今,章文焕已经加快了他继续考察研究万寿宫文化的步伐。他认为,任何文明国家都有其代表性的文化建筑,如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法国的卢浮宫、英国的威斯敏斯特教堂等等,都有着非同一般的文化内涵和底蕴。发掘整理万寿宫文化,在建设文化大省、着力弘扬赣文化的今天,同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章文焕说,只要他的生命不息,他与万寿宫的对话就不会停止,他愿意以老迈之躯,继续推动万寿宫的研究,也期待更多的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加入到研究探寻万寿宫文化中来,共同保护与弘扬这一赣文化的珍贵遗产。

    1600多年前,为供奉与纪念一位泽被万灵、德在人心的江西杰出人物——许逊许真君,江西始建万寿宫。

    时光更迭,岁月轮回,一千多年过去了,历史的洪流在沧桑中曲折延续,但万寿宫这个名字,却在江西乃至中华大地深深扎根,并渐渐成为一种人文精神的象征。万寿宫文化作为赣文化的一个部分,也被不少专家学者广泛关注并发掘整理,今年已85岁高龄,却仍拖着老迈身躯孜孜探究万寿宫文化并著书立说的章文焕老人,就是其中的一位。

    雨后初霁,在南昌青山湖小区一个幽静的院落里,我敲开了章文焕老先生的家门。简陋的两居室有些黯淡,一台只有17寸的黑白电视机摆在房子正中,让人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退休学者家的陈设。走进卧室,除了一张硬板床,剩下的便是一屋的书籍。章文焕原是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的教师,上世纪八十年代即开始关注万寿宫文化,并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1990年退休后,更是痴迷有加,全身心投入。由于没有科研经费,只能自费到省内外考察,章文焕为此几乎倾其所有筹集费用。为查清万寿宫在全省全国的分布情况,他先后数十次奔走各地城镇乡村查访,长则数月,短则数天,足迹遍及国内十多个省市和数十上百县乡,住的是5元钱的通铺,吃的是馒头和方便面。经过章文焕10多年的考察调查,基本查清了江西万寿宫以南昌市为摇篮,遍布全国各地的情况,为进一步研究万寿宫文化探明了方向,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章文焕告诉我,经过他多年的实地访问、查阅方志及书信电话委托查询,在省内,江西万寿宫数量达600所,分别分布在全省11个设区市的40多个县市城镇与乡村中,有的万寿宫还现存,有的正在被破坏,还有的已经找不到遗迹。而在省外,章文焕探查到的万寿宫达700所,分布情况遍及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等在内的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区,更远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大凡有华人的地方,都先后有万寿宫的踪迹。综合各地数据,国内外万寿宫的总数共有约1300所,这也是有关江西万寿宫数量的第一次比较确凿的统计。

    万寿宫源于江西,为何遍及这么多国家?影响如此深远?现存的万寿宫还有多少?

    章文焕称,许真君清正廉明的政治风范,救灾捍患的宗教精神,舍身为国、铁柱锁蛟的英雄气概以及净明忠孝的道德教义,一直以来在江西民间有着及其崇高虔诚的信仰,因而自东晋起,江西先人就广建祠庙供奉纪念他。唐宋时期,随着江西在南方的昌盛,江西的商人和移民不断向湖南湖北和云、贵、川一带迁徙繁衍,江西先人到了哪里,万寿宫就建到哪里,赣文化也随之传播到哪里。今天在云、贵、川各地,还现存不少万寿宫宫宇和遗迹。到了明清时期,万寿宫更是发展到全国大部分地区,最繁盛时达一千多处,其时,各地城乡宏伟壮观的万寿宫会馆成为最引人瞩目的人文标志建筑,较之于福建的妈祖庙、两湖的禹王宫、浙江的越王庙,数江西的万寿宫分布最广、历史最悠久、影响最深远。以后,随着华人创业海外,万寿宫这一人文建筑景观连同赣文化一道,又漂洋过海,栖居国外。江西先民纵横驰骋的豪迈气概和对许真君虔诚崇拜的爱乡观念也从此展现无遗。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随着历史变迁,大部分万寿宫建筑都已在风云变幻中坍塌与湮灭,国内的大部分万寿宫建筑在“文革”中被毁,即使未被毁的,也因为年久失修,只剩残垣断壁,处于即将消失的边缘。章文焕称,所有现存的万寿宫建筑,屈指算来,已不足百所。面对这样的境况,抢救以万寿宫为载体的这一文化遗产已尤显迫切与必要。让人欣慰的是,章文焕先生的多年努力已结出硕果,由他所著的《万寿宫》一书,已经正式出版,书中从万寿宫的发源变迁到对许真君的研究,从自己一次次的亲历考察查证,到对各地现存宫宇的吁请保护,从对万寿宫的拍照记载存档到1300所万寿宫位置的具体分布,内容翔实丰富,是万寿宫文化研究最难得的成果。

    如今,章文焕已经加快了他继续考察研究万寿宫文化的步伐。他认为,任何文明国家都有其代表性的文化建筑,如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法国的卢浮宫、英国的威斯敏斯特教堂等等,都有着非同一般的文化内涵和底蕴。发掘整理万寿宫文化,在建设文化大省、着力弘扬赣文化的今天,同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章文焕说,只要他的生命不息,他与万寿宫的对话就不会停止,他愿意以老迈之躯,继续推动万寿宫的研究,也期待更多的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加入到研究探寻万寿宫文化中来,共同保护与弘扬这一赣文化的珍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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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和晶晶姐好靓啊.想死你们拉啊!!

为梦想疯狂--寻求我的天地 qq:383248970 张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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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5 10:55:00 | 只看该作者
自然的吟唱——中国花鸟画

    什么是花鸟画?

    “花鸟画”是中国传统绘画中的一个画科,它是对以植物和动物为主要描绘对象的绘画的总称。根据描绘的内容,又可细分为花卉、翎毛、蔬果、草虫、畜兽等支科。其技法多样,曾以描写手法的精工或奔放,分为工笔花鸟画和写意花鸟画(又可分为大写意花鸟画和小写意花鸟画);又以使用水墨色彩上的差异,分为水墨花鸟画、泼墨花鸟画、设色花鸟画、白描花鸟画与没骨花鸟画。

    花鸟画在长期的发展中,适应中国人的审美需要,形成了在观察客观形象的基础上,以寓兴、写意为目的的创作传统。它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在审美的主客关系中,以主客和谐为原则而偏于主观的创作思维特征,成为中国人缘物寄情,抒发胸臆的艺术载体。因此,花鸟画的立意往往关乎人事,它不是为描绘花鸟而描绘花鸟,而是紧紧抓住动植物与人们生活际遇、思想情感的某种联系而给以寓意性的表现。即,一方面重视其写形之“真”,另一方面更关注其对美和善的观念表达,强调花鸟画“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的怡情作用。总之,中国的花鸟画主张通过描绘自然生物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追求,通过欣赏活动而寄托人们的兴趣、情操和精神共鸣。

    花鸟画的发展

    早在工艺、雕刻与绘画尚无明确分工的原始社会,中国花鸟画已萌芽,发展到两汉六朝则粗具规模。美国纳尔逊、艾京斯艺术博物馆所藏东汉陶仓楼上的壁画《双鸦栖树图》,是已知最早的独幅花鸟画,南齐谢赫《画品》记载的东晋画家刘胤祖,是已知第一位花鸟画家。经唐、五代北宋,花鸟画完全发展成熟。五代出现的黄筌、徐熙两种风格流派,已能通过不同的选材和不同的手法,分别表达或富贵或野逸的志趣。北宋的《圣朝名画评》更列有花木翎毛门与走兽门,说明此前花鸟画已独立成科。北宋的《宣和画谱》在总结以往创作经验的基础上撰写了第一篇花鸟画论文──《花鸟叙论》,深入地论述了花鸟画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审美价值与社会意义,阐述了花鸟画创作“与诗人相表里”的思维特点。此后,画家辈出,流派纷呈,风格更趋多样。在风格精丽的工笔设色花鸟画继续发展的同时,风格简括奔放以水墨为主的写意花鸟画,水墨写意“四君子画”(梅、兰、菊、竹)相继出现于南宋及元代。以线描为主要手段的白描花卉亦兴起于同时。随着写意花鸟的深入发展,以明末的徐渭为代表自觉实现了以草书入画并强烈抒写个性情感的变革。至清初朱耷则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水平。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中国花鸟画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形成了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独特传统,终于在近现代产生了齐白石这样的花鸟画大师。

    中国花鸟画与西方静物画的区别

    严格地说,在中国古代美术中,并没有可以与西方静物画相对等的画科样式。西方静物画所描绘的对象,部分的包含在中国的花鸟画中。中国花鸟画所描绘的部分对象,则属于西方动物画的范畴。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绘画的某些样式,如博古画(以描绘古器形状为主的绘画)则在一定意义上具有静物画的形式。本题目所作的比较,是在一个宽泛的基础上,就花鸟画与静物画、动物画相比较而言的。

    应该看到,就根本意义而言,无论花鸟画还是静物画、动物画,它们都不是为描绘对象而描绘对象的“绘形”之作,而是借助对客观对象的描绘表达人的精神、情感,表现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是真、善、美的寓托。在这方面中西是没有区别的。但由于不同的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历史不同,他们的审美需要、艺术观点不同等等原因,在中西的花鸟画或静物、动物画中,就有了艺术认识、审美趣味、表现形式、表现技法等方面的区别。

    比较中西古代关于花鸟画和静物画的创作观念,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那就是花鸟画把所描绘的自然植物和动物,看作是自然界中与人一样的生命体,是与人相互关联、互为观照的生命对象。而在西方的静物画和动物画创作中,被描绘对象往往被认作是人自身之外的客观存在物,不管是人造器物(静物)还是动植物,它们是被主体认识、观照的客体。因此,在中国画家笔下,花鸟画反映了中国人与审美客体的联通关系,即从关乎人事出发,抓住自然生物与人的思想感情的某种联系加以强化的表现,所谓缘物寄情、托物言志。概言之,花鸟画偏重于强调其真和美皆为善服务。静物画、动物画则反映了西方人与审美客体的对视研究关系,即从主体出发,将人的认识与分析客观对象的能力通过绘画表现出来。在探究客观世界的美的过程和成果中,寄寓了人的精神,即西方的静物画和动物画更偏重于强调其美和善皆为真服务。

    上述在创作观念、审美认识、趣味表达和对待描绘对象方面的差异,表现在绘画的技法中,则是中国花鸟画既以“写生”为基础,又不拘泥于单纯视觉的形似,甚至追求“不似之似”和“似与不似之间”的审美韵味,着重于通过表现对象的基本形象特征来传达一种主观化的审美神韵。所以,中国画在构图方面突出强调主要形象,善于通过剪裁和虚实等手法处理,来把作者的意图情趣寄寓形象之中。而西方的静物画和动物画,则以视觉真实为前提,强调在鲜明的视觉真实基础上揭示客观对象的美感。因而西画着重发展了描绘对象形体、量感、质感、色彩感、光影变化等方面的技巧。在构图方面,西画注重画面的完整性和对象的前后空间主次关系、层次关系。总之,西画着重表现客观对象自身及组合关系的美感,以此展示作者的审美认识和高超技艺。

    “花鸟画”是中国传统绘画中的一个画科,它是对以植物和动物为主要描绘对象的绘画的总称。根据描绘的内容,又可细分为花卉、翎毛、蔬果、草虫、畜兽等支科。其技法多样,曾以描写手法的精工或奔放,分为工笔花鸟画和写意花鸟画(又可分为大写意花鸟画和小写意花鸟画);又以使用水墨色彩上的差异,分为水墨花鸟画、泼墨花鸟画、设色花鸟画、白描花鸟画与没骨花鸟画。

    花鸟画在长期的发展中,适应中国人的审美需要,形成了在观察客观形象的基础上,以寓兴、写意为目的的创作传统。它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在审美的主客关系中,以主客和谐为原则而偏于主观的创作思维特征,成为中国人缘物寄情,抒发胸臆的艺术载体。因此,花鸟画的立意往往关乎人事,它不是为描绘花鸟而描绘花鸟,而是紧紧抓住动植物与人们生活际遇、思想情感的某种联系而给以寓意性的表现。即,一方面重视其写形之“真”,另一方面更关注其对美和善的观念表达,强调花鸟画“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的怡情作用。总之,中国的花鸟画主张通过描绘自然生物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追求,通过欣赏活动而寄托人们的兴趣、情操和精神共鸣。

    花鸟画的发展

    早在工艺、雕刻与绘画尚无明确分工的原始社会,中国花鸟画已萌芽,发展到两汉六朝则粗具规模。美国纳尔逊、艾京斯艺术博物馆所藏东汉陶仓楼上的壁画《双鸦栖树图》,是已知最早的独幅花鸟画,南齐谢赫《画品》记载的东晋画家刘胤祖,是已知第一位花鸟画家。经唐、五代北宋,花鸟画完全发展成熟。五代出现的黄筌、徐熙两种风格流派,已能通过不同的选材和不同的手法,分别表达或富贵或野逸的志趣。北宋的《圣朝名画评》更列有花木翎毛门与走兽门,说明此前花鸟画已独立成科。北宋的《宣和画谱》在总结以往创作经验的基础上撰写了第一篇花鸟画论文──《花鸟叙论》,深入地论述了花鸟画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审美价值与社会意义,阐述了花鸟画创作“与诗人相表里”的思维特点。此后,画家辈出,流派纷呈,风格更趋多样。在风格精丽的工笔设色花鸟画继续发展的同时,风格简括奔放以水墨为主的写意花鸟画,水墨写意“四君子画”(梅、兰、菊、竹)相继出现于南宋及元代。以线描为主要手段的白描花卉亦兴起于同时。随着写意花鸟的深入发展,以明末的徐渭为代表自觉实现了以草书入画并强烈抒写个性情感的变革。至清初朱耷则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水平。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中国花鸟画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形成了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独特传统,终于在近现代产生了齐白石这样的花鸟画大师。

    中国花鸟画与西方静物画的区别

    严格地说,在中国古代美术中,并没有可以与西方静物画相对等的画科样式。西方静物画所描绘的对象,部分的包含在中国的花鸟画中。中国花鸟画所描绘的部分对象,则属于西方动物画的范畴。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绘画的某些样式,如博古画(以描绘古器形状为主的绘画)则在一定意义上具有静物画的形式。本题目所作的比较,是在一个宽泛的基础上,就花鸟画与静物画、动物画相比较而言的。

    应该看到,就根本意义而言,无论花鸟画还是静物画、动物画,它们都不是为描绘对象而描绘对象的“绘形”之作,而是借助对客观对象的描绘表达人的精神、情感,表现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是真、善、美的寓托。在这方面中西是没有区别的。但由于不同的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历史不同,他们的审美需要、艺术观点不同等等原因,在中西的花鸟画或静物、动物画中,就有了艺术认识、审美趣味、表现形式、表现技法等方面的区别。

    比较中西古代关于花鸟画和静物画的创作观念,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那就是花鸟画把所描绘的自然植物和动物,看作是自然界中与人一样的生命体,是与人相互关联、互为观照的生命对象。而在西方的静物画和动物画创作中,被描绘对象往往被认作是人自身之外的客观存在物,不管是人造器物(静物)还是动植物,它们是被主体认识、观照的客体。因此,在中国画家笔下,花鸟画反映了中国人与审美客体的联通关系,即从关乎人事出发,抓住自然生物与人的思想感情的某种联系加以强化的表现,所谓缘物寄情、托物言志。概言之,花鸟画偏重于强调其真和美皆为善服务。静物画、动物画则反映了西方人与审美客体的对视研究关系,即从主体出发,将人的认识与分析客观对象的能力通过绘画表现出来。在探究客观世界的美的过程和成果中,寄寓了人的精神,即西方的静物画和动物画更偏重于强调其美和善皆为真服务。

    上述在创作观念、审美认识、趣味表达和对待描绘对象方面的差异,表现在绘画的技法中,则是中国花鸟画既以“写生”为基础,又不拘泥于单纯视觉的形似,甚至追求“不似之似”和“似与不似之间”的审美韵味,着重于通过表现对象的基本形象特征来传达一种主观化的审美神韵。所以,中国画在构图方面突出强调主要形象,善于通过剪裁和虚实等手法处理,来把作者的意图情趣寄寓形象之中。而西方的静物画和动物画,则以视觉真实为前提,强调在鲜明的视觉真实基础上揭示客观对象的美感。因而西画着重发展了描绘对象形体、量感、质感、色彩感、光影变化等方面的技巧。在构图方面,西画注重画面的完整性和对象的前后空间主次关系、层次关系。总之,西画着重表现客观对象自身及组合关系的美感,以此展示作者的审美认识和高超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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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文学奖”提名自家人受质疑

    本报日前曾报道过第三届老舍文学奖提名公布的消息,近日有圈内人士质疑,本届老舍文学奖新增设的“新人佳作奖”提名名单中的黎晶即是该奖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评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在北京市文联担任党组副书记一职。

    黎晶称已退出评奖具体工作

    黎晶昨日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他表示,今年由于自己的作品入围,他已经决定回避。他称,老舍文学奖一直是由评论家、资深编辑评选。而他以前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今年已经退出此次评奖的具体工作。他说:“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参与评奖工作,主要是为了避嫌。”

    被问到为何还挂衔该奖项时,黎晶说:“我已经不是裁判了,没有举哨的权力,只是一个服务者和管理者。”他强调自己是以一个普通作家的身份参加作品评选的。他还表示,作为一个文化单位的领导,既是管理者,也是生产者,能更好驾驭自己的工作。

    刚刚开始写小说,所以是“新人”

    谈到对自己入围作品中篇小说《选择》的评价时,黎晶称,《选择》刊发在2004年7月的《北京文学》(原创版)上,内容是涉及民主进程和政权建设的,之后被《北京文学》杂志举荐入围今年的老舍文学奖。

    当被问到自己是否适合入围“新人佳作”奖时,黎晶表示,他已经写过多年的诗歌、散文,但写小说还是刚刚开始,一年写了6部,包括此次入围的《选择》,并且全部发表和被转载。他还对记者说,目前《选择》正在接受审读,有可能被改编为电视剧和广播剧。

    为“评奖公正”,不公布评委名单

    举荐的《选择》入围的北京文学社长章德宁告诉记者,编辑部举荐该作品入围“新人佳作”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这部作品的确是作者的处女作,其次,它被多家刊物转载,并已被电视剧等其他媒介关注,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她说:“我们认为它符合‘新人佳作’的评选标准,但最终的结果要看终评评委的意见。”

    老舍文艺基金会秘书长张东茂则表示,黎晶确已退出评选相关工作,具体的评奖工作由他负责,但黎晶依然是该奖把关的领导。张东茂透露,老舍文学奖的终评工作即将开始,他称“为了评奖的公正性”,他们目前暂不透露评委名单,他们将在北京郊区进行封闭式的评奖,为了避免干扰,评委将被要求关闭手机。 (文/术术)

    本报日前曾报道过第三届老舍文学奖提名公布的消息,近日有圈内人士质疑,本届老舍文学奖新增设的“新人佳作奖”提名名单中的黎晶即是该奖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评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在北京市文联担任党组副书记一职。

    黎晶称已退出评奖具体工作

    黎晶昨日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他表示,今年由于自己的作品入围,他已经决定回避。他称,老舍文学奖一直是由评论家、资深编辑评选。而他以前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今年已经退出此次评奖的具体工作。他说:“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参与评奖工作,主要是为了避嫌。”

    被问到为何还挂衔该奖项时,黎晶说:“我已经不是裁判了,没有举哨的权力,只是一个服务者和管理者。”他强调自己是以一个普通作家的身份参加作品评选的。他还表示,作为一个文化单位的领导,既是管理者,也是生产者,能更好驾驭自己的工作。

    刚刚开始写小说,所以是“新人”

    谈到对自己入围作品中篇小说《选择》的评价时,黎晶称,《选择》刊发在2004年7月的《北京文学》(原创版)上,内容是涉及民主进程和政权建设的,之后被《北京文学》杂志举荐入围今年的老舍文学奖。

    当被问到自己是否适合入围“新人佳作”奖时,黎晶表示,他已经写过多年的诗歌、散文,但写小说还是刚刚开始,一年写了6部,包括此次入围的《选择》,并且全部发表和被转载。他还对记者说,目前《选择》正在接受审读,有可能被改编为电视剧和广播剧。

    为“评奖公正”,不公布评委名单

    举荐的《选择》入围的北京文学社长章德宁告诉记者,编辑部举荐该作品入围“新人佳作”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这部作品的确是作者的处女作,其次,它被多家刊物转载,并已被电视剧等其他媒介关注,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她说:“我们认为它符合‘新人佳作’的评选标准,但最终的结果要看终评评委的意见。”

    老舍文艺基金会秘书长张东茂则表示,黎晶确已退出评选相关工作,具体的评奖工作由他负责,但黎晶依然是该奖把关的领导。张东茂透露,老舍文学奖的终评工作即将开始,他称“为了评奖的公正性”,他们目前暂不透露评委名单,他们将在北京郊区进行封闭式的评奖,为了避免干扰,评委将被要求关闭手机。 (文/术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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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题材图书凸现四大版权问题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世界各国都在利用各种形式纪念这一胜利。3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公布了《2005年全国图书选题审读分析报告》。其中,翻译作品成为二战图书的主角。该报告提供的反映二战的选题总共68种,翻译作品占38种,而市面上我们见到的二战图书远不止这个数,恐怕要有十几倍之多。

    从版权贸易角度来看,不少二战图书存在版权问题——没有著作权人授权、没有版权合同登记、图片互相拷贝等。

    1991年6月1日以前,我国尚未颁布著作权法,也未加入有关版权的世界公约,那时我们不承担保护外国作者版权的义务。自1991年开始,随着著作权法的实施和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版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国内法制的逐步完善和健全,前苏联的很多经典文学作品通过版权贸易的形式,在我国正式出版。可以说,十几年来,版权贸易解决了前苏联和现在俄罗斯受版权保护的经典文学作品在我国的翻译出版问题,版权贸易解决了出版社棘手的授权许可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版权问题几乎都是通过俄罗斯著作权协会和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这两家版权机构共同完成的。目前,国内每年引进的100余种俄罗斯版权图书,仍有90%以上是由这两家机构办理的。

    我国出版的二战图书主要有翻译、编译、编著、编写等几种形式。大部分图书很好地注意或很好地解决了版权问题,但是也有相当数量的图书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版权问题,这些问题在图文书和图画书中反映更为突出。

    现象之一: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外国版权作品

    人民文学出版社自1994年9月29日签订了《青年近卫军》的版权合同,2002年9月29日合同到期。2002年9月30日,人民文学出版社没有续约,但该社仍在出版销售该书。今年4月12日,译林出版社通过正规渠道签订了版权合同,正式拿到了《青年近卫军》的版权,在天津书市期间推出了自己的版本。由于译林版尚未大范围上市,一些书店还在销售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青年近卫军》。

    另外,《卓娅和舒拉的故事》原由海天出版社于1995年2月20日拿到版权,于2003年2月20日到期。2003年6月20日译林出版社签订版权贸易合同,该书从此归属译林出版社。1994年8月至2002年8月,《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4年1月5日,人民文学出版社签订合同,该书从此由该社出版。而市面上的其他版本、分许可版本依然在销售。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将翻译权、出版权、发行许可他人行使,并有权获得报酬。出版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象之二:不按规定登记版权合同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2002年9月29日《青年近卫军》合同到期后,还继续出版,2004年将其列入“名著名译插图本”丛书,但是版权页上的登记号却与同时推出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相同,都为“(京)新登字002号”。这个号如果是版权合同登记号,两本书用一个号就是明显违规;如果不是版权合同登记号,就是该社没有办理版权合同登记,属于违规,这两种情况都应当予以处理。

    京华出版社在“二战十六大名将征战秘档公开”“二战十大名将丛书”“二战外国著名将帅回忆录”丛书每本书的版权页都标明了图片由谁授权,但是没有版权合同登记号。

    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认真执行对港澳台版权贸易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从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引进图书时,出版社应该与权利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当地版权局登记。出版社应当在出版的图书上注明合同登记号。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出版社,版权局应当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行政处理,并建议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理。对未进行合同登记造成侵权的,国家版权局可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合同登记号由图字:(地区编号)—(年代)—(顺序号)号组成。

    中国银行都是在出版社代权利人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后,根据版权局登记的合同向外汇版税的。不办理版权合同登记,出版社直接向权利人交付现金,容易产生偷漏税行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违法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现象之三:侵犯图片版权人精神权利

    不论图片是否受版权保护,都应该标明图片作者和名称。而在二战图文书、图画书中“不标明作者和名称”的现象普遍存在。辽海出版社在“二战视点”丛书中使用了大量图片,并没有拿到作者授权,只是最后在书的后面发表了一个声明。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我国,图片(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依照这一规定,50年前发表的图片现在都进入公有领域了,出版者可以自由使用,但是作者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即人身权利)必须予以尊重。即使在合理使用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也要承担指明作者姓名(即尊重署名权)和作品名称的义务。

    现象之四:不支付或拖欠支付版税

    有的出版社在签订版权合同之后,图书都出版了还不向著作权人支付版税。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出版社为了参加天津书市,根本不遵守合同约定,拖欠版税。

    经统计,在众多的二战图书中,授权人、版权合同登记号、代理机构名称等标注清晰、没有版权问题的图书主要有:译林出版社引进的“回望二战”丛书、上海译文出版社引进的“20世纪军事秘密”丛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引进的“二战重大战役”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引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重大战役”丛书和“戴高乐书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8·15”之前将推出《赫鲁晓夫二战回忆录》和《大元帅斯大林》两本书等。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不支付或拖欠支付版税,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作者张洪波 ,单位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世界各国都在利用各种形式纪念这一胜利。3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公布了《2005年全国图书选题审读分析报告》。其中,翻译作品成为二战图书的主角。该报告提供的反映二战的选题总共68种,翻译作品占38种,而市面上我们见到的二战图书远不止这个数,恐怕要有十几倍之多。

    从版权贸易角度来看,不少二战图书存在版权问题——没有著作权人授权、没有版权合同登记、图片互相拷贝等。

    1991年6月1日以前,我国尚未颁布著作权法,也未加入有关版权的世界公约,那时我们不承担保护外国作者版权的义务。自1991年开始,随着著作权法的实施和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版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国内法制的逐步完善和健全,前苏联的很多经典文学作品通过版权贸易的形式,在我国正式出版。可以说,十几年来,版权贸易解决了前苏联和现在俄罗斯受版权保护的经典文学作品在我国的翻译出版问题,版权贸易解决了出版社棘手的授权许可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版权问题几乎都是通过俄罗斯著作权协会和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这两家版权机构共同完成的。目前,国内每年引进的100余种俄罗斯版权图书,仍有90%以上是由这两家机构办理的。

    我国出版的二战图书主要有翻译、编译、编著、编写等几种形式。大部分图书很好地注意或很好地解决了版权问题,但是也有相当数量的图书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版权问题,这些问题在图文书和图画书中反映更为突出。

    现象之一: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外国版权作品

    人民文学出版社自1994年9月29日签订了《青年近卫军》的版权合同,2002年9月29日合同到期。2002年9月30日,人民文学出版社没有续约,但该社仍在出版销售该书。今年4月12日,译林出版社通过正规渠道签订了版权合同,正式拿到了《青年近卫军》的版权,在天津书市期间推出了自己的版本。由于译林版尚未大范围上市,一些书店还在销售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青年近卫军》。

    另外,《卓娅和舒拉的故事》原由海天出版社于1995年2月20日拿到版权,于2003年2月20日到期。2003年6月20日译林出版社签订版权贸易合同,该书从此归属译林出版社。1994年8月至2002年8月,《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4年1月5日,人民文学出版社签订合同,该书从此由该社出版。而市面上的其他版本、分许可版本依然在销售。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将翻译权、出版权、发行许可他人行使,并有权获得报酬。出版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象之二:不按规定登记版权合同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2002年9月29日《青年近卫军》合同到期后,还继续出版,2004年将其列入“名著名译插图本”丛书,但是版权页上的登记号却与同时推出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相同,都为“(京)新登字002号”。这个号如果是版权合同登记号,两本书用一个号就是明显违规;如果不是版权合同登记号,就是该社没有办理版权合同登记,属于违规,这两种情况都应当予以处理。

    京华出版社在“二战十六大名将征战秘档公开”“二战十大名将丛书”“二战外国著名将帅回忆录”丛书每本书的版权页都标明了图片由谁授权,但是没有版权合同登记号。

    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认真执行对港澳台版权贸易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从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引进图书时,出版社应该与权利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当地版权局登记。出版社应当在出版的图书上注明合同登记号。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出版社,版权局应当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行政处理,并建议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理。对未进行合同登记造成侵权的,国家版权局可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合同登记号由图字:(地区编号)—(年代)—(顺序号)号组成。

    中国银行都是在出版社代权利人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后,根据版权局登记的合同向外汇版税的。不办理版权合同登记,出版社直接向权利人交付现金,容易产生偷漏税行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违法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现象之三:侵犯图片版权人精神权利

    不论图片是否受版权保护,都应该标明图片作者和名称。而在二战图文书、图画书中“不标明作者和名称”的现象普遍存在。辽海出版社在“二战视点”丛书中使用了大量图片,并没有拿到作者授权,只是最后在书的后面发表了一个声明。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我国,图片(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依照这一规定,50年前发表的图片现在都进入公有领域了,出版者可以自由使用,但是作者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即人身权利)必须予以尊重。即使在合理使用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也要承担指明作者姓名(即尊重署名权)和作品名称的义务。

    现象之四:不支付或拖欠支付版税

    有的出版社在签订版权合同之后,图书都出版了还不向著作权人支付版税。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出版社为了参加天津书市,根本不遵守合同约定,拖欠版税。

    经统计,在众多的二战图书中,授权人、版权合同登记号、代理机构名称等标注清晰、没有版权问题的图书主要有:译林出版社引进的“回望二战”丛书、上海译文出版社引进的“20世纪军事秘密”丛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引进的“二战重大战役”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引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重大战役”丛书和“戴高乐书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8·15”之前将推出《赫鲁晓夫二战回忆录》和《大元帅斯大林》两本书等。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不支付或拖欠支付版税,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作者张洪波 ,单位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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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第二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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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5 10:59:00 | 只看该作者
看《三国》的另一种感动

    作者:唐韧

    老人们说《三国》是一本教权谋、权术的书,它能使人长于勾心斗角,明枪暗箭,更阴险,使天下永无安宁。但某一次翻《三国》,却发现,如果剥去这些争权夺利的死战、这些篡位夺尊的厚黑,另有一动人之处在,那就是中华水土喂大的人物们互相爱惜、爱慕的仁厚的一面。
    
    无论三国之君,还是他们手下的谋臣虎将,他们是多么了解自己的对手。说刘备是诸葛亮的知音,难道曹操不是吗?说曹操是孙、刘的死敌,难道不又是曹操最能够破译他们二人的每一招式、每一计策吗?一直记得唐国强演绎的诸葛亮哭周公瑾的戏,而这种哭,终于也得到东吴人的理解。他们就像一个重点中学高考班里的那些“尖子生”,能力相差无几,而谁的物理好一点,谁的作文多新意,谁的心算最快最准,谁的外语阅读速度第一,互相了若指掌,互相不服,而又互相叹服互相羡慕,唯恨自己不及也。周瑜大骂“诸葛村夫”的时候,难道不是服气到了极点?只因深知自己之不及,偏又找不出对方毛病,才不得已用“产地”羞辱对方。“既生瑜,何生亮!”的遗恨深深之外,已是甘心认输,又是爱极羡极之语。周泰拼死救孙权,曹操不是火冒三丈,却是深情叹息:“不料文章锦绣之地,也有如此虎将!”大战败绩北归后,更是发自肺腑地叹息:“生子当如孙仲谋!”欣赏孙权超过欣赏自己儿子啊。连“智多而近妖”的诸葛孔明,明明算计到华容道关公义释曹操的结局,却特地派了关羽去把守那个华容道。曹、刘、孙,这些经常处于不共戴天的对峙中的对手,不但会爱对方,也爱对方的重臣;还特别敬爱那些曾拼死与自己厮杀、被俘而不屈的武将,那些被赚来本营,却终不为设一谋的谋臣。就在这种特别的知遇和爱惜当中,该是隐藏着一种中国式的民族精神、民族胸怀。一种中国人对中国人超乎利益之上阵营之上的欣赏,以及作者对中华山川草木所孕育的人物的赞美、自豪之情。
    
    也许我孤陋寡闻,在国外的历史书上,这种敌手之间爱慕、赞叹、仁厚之心的记载似也比较少见,至少在中国人写的书中,这样的“美谈”是比较多的。虽然十年浩劫这些善、美的精神和情怀也同样遭了一劫,但那么多民间“窝藏”“牛鬼蛇神”中的能人及其子女的故事,也说明无论多么残酷的铲除,它们依旧根深蒂固,春风吹又生。这是不是中华民族积几千年承传才能养育出来的一种个性?
    
    如果说《三国》乃“演义”,那就看历史:汉武帝罚司马迁以腐刑,却不撤换太史公人选,放手给他去做关乎自身日后形象的《史记》;武则天杀上官婉儿之父,却留婉儿于身边,终生信任依赖……以至抗战者杀死日本侵略者,却抚育他们的遗孤,都说明中国人在悠长的历史中,渐渐参悟了人与人除了“仇家”的关系之外,还有其他多种关系,不是赶尽杀绝这么简单。敌手的长处也是长处,仇家的孩子也是孩子。不杀而且爱惜、重用仇家及其忠臣、骁将、智囊,存留仇家的后人,已然成了一种中华式的道德行为准则,对那种不分青红皂白见了仇家人就“切瓜砍菜”地拿冲锋枪一通“突突”、只恨不能“斩草除根”之快的家伙,中国人普遍是鄙视的。
    
    中原逐鹿几千年地上演,而我族人,在厮杀、争斗的喘息之机,竟然有工夫有心思去赞美和倾慕对手的才华和人品,这也许就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载而兴盛依旧的秘密?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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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家门口的图片

虽然 是乡下的情景

不过我很喜欢我的家,喜欢我 的家乡

希望你们每一位都要去我家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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