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办设计师(手绘)岗前培训实习基地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庐山(国际)百日艺术特训营 校外岗前培训实习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教学、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也是让市场了解学校、互相交流学习的场所。为了办好校外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互利互惠。( )与庐山(国际)百日艺术特训营协商,就共办( )设计师岗前培训实习基地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双方共同努力,在2006年底以前在庐山(国际)百日艺术特训营挂牌,建立“( )设计师岗前培训实习基地”。 2、委托方每年定期提供详细岗前培训实习安排,内容包括岗前培训实习计划、人数、要求、时间安排等。
3、委托方为受托方人才培训、教学指导、就业实习等,提供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受委托方委派专门人员负责教学基地管理和建设,保证实习培训人员的安全及教学效果。
5、受托方为实习培训人员提供住宿、教学交流,训练、就业等便利。
6、受托方保证对能合格优秀毕业的学员愿意到艺邦集团工作的推荐就业,并按总学员人数1%名额选出优秀学员每人支助30万左右出国留学。
7、受托方每年定期邀请委托方老师考察和交流或互派老师进行学术交流。 二、基地使用要求 1、对在基地内住宿的师生保证安全。
2、实习人员应遵守基地学习、训练和生活管理条例,爱护公共财产。
三、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友好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庐山(国际)百日艺术特训营 负责人: 负责人: 二00六年 月 日 二00六年 月 日 呵呵,没有什么比冬泳更可怕的了,,,,,, 明天开始和学校签协议哦,,,, 呜呜,大家帮忙看看啊,我自己根据情况拟的,大家帮忙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