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一上网,发现整个网上都在为一个外国的歌王悼丧。我就奇了怪了,中国是个汉语发音的国家,啥时国人都听得懂用字母发音的英语了。我更奇了怪了,一个基本英语水平还远远没有普及的国家,怎么会对一个英语唱歌的迈克尔·杰克逊那样的痴迷?JAY的歌很多人说他咬字不清,听不懂,别人在怎么的也毕竟唱的是国语,国语的听不懂能听懂英文歌?他真的走入了中国寻常百姓家了吗?我想不言而喻。不可否认,他是世界流行乐坛的神奇歌王,可就算他拥有上亿的歌迷,在中国能听懂他的歌的又有多少呢?我想这也很好数,因为这仅限能听得懂英语并熟练交流的人群。这样的人在中国多吗?我想,不会太多,因为中国会讲点英语的大部分人都为了应付出国,当听懂了会用了,人也在国外了。可远在美国的歌王死了,中国的网民却如死了爹妈,大有举国哀丧之势。各大媒介网站纷纷置头条进行怀念和痛悼,有这必要吗?我被这些无聊而滑稽的举动搞得有些哭笑不得。也许很多人看到大家都在痛悼,为了表示自己也不是不入流,赶紧趴下来,哭天呛地,鼻涕一把泪一把,可干吼了半天,还不知哭的是谁?现代人真是太可笑了。
如果要说人家英法日等国的国民为了歌王哭上几声,还有情可原。这些国家毕竟是美国的盟友国,这些国民当然也是用中国不好听的话说是狐朋狗友。人家是一个主子,后面跟着一群狐假虎威的打手随从。而主人家的人过世了,为了表达溜须和拍马的情意,也要哭上几声,洒几滴虚情的泪。可我们呢?人家从来都把我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你就是再屈尊,你也是人家打压的对象,在人家眼里你就是受气包。除非你放弃原则,以人家所希望的方式委曲求全。
我们不可能寄人篱下。所以我们必定不是一路人,穿不了一条裤子。可是我们有必要比死了亲爹亲娘还悲痛地痛悼一位几乎与我们毫不相干的歌王吗?他的销量创达1.04亿的《THRILLER》(2006年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数据),有几人能听懂并唱得流利。他开创了现代MTV,他把流行音乐推向了巅峰,他融合了黑人节奏蓝调与白人摇滚的独特的MJ乐风,时而高亢愤疾、时而柔美灵动的声音,空前绝后的高水准音乐录影。可是我们真正理解什么是黑人节奏蓝调与白人摇滚的独特的MJ乐风吗?就是将中国的歌唱家拿出来问一问,看能不能说出个道道。可我们还是如丧考妣一样,把他放在心里成了至高无上的神。
流行音乐对于世人而言本身就是精神的快餐,如一次性的消耗品,用过也就扔了。流行本身就是让一切高雅庸俗化。现在中国人就是热衷于这样的消费。你看在西方人眼中的麦当劳,肯德基本身是垃圾食品,在当地销售并没有我们想向中的那么火爆。可是,其一旦走入了中国人的眼球,立即变废为宝了,趋之若骛,狼吞虎咽,狂良海喝。这样吃来吃去,我看我们国家的下一代未来非得被吃成垃圾人不可。现在,我们综合了多种艺术门类的国萃,还有谁在看在听在唱。这么好地融合了华夏民族创造与智慧的京剧艺术,还能恢复梅兰芳时代的辉煌吗?让凶残的日本刽子手都妄图一睹为快的艺术,就这样在我们现代走向了没落,难道我们就这样心甘,面对我们的祖宗就如此的坦然而没有丝毫的怜惜和惭愧?可是作为纯种的中国人,我们现在对于国萃的凋冷我们又做了些什么?难道造成今天的国之瑰宝日益没落局面的,我们就没有责任?现在我们把人家的歌王当成了祖宗。这是什么,说小了这是大逆不道,说大了这是背叛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我不相信我们集合了整个民族的智慧和汗水创造的国萃,其伟大的成就就比不上一个流行音乐世界里的歌王。我也不相信我们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民族用五千年历史创造的优秀文化,就抵不过只有几百年短暂时间创立的快餐文化。
现在我们的国人在为歌王悼丧,说好听一点,我们是为歌王对世界做出的巨大贡献而与世界同悲,还是发扬国际人道主义,为此洒上一行热泪。说不好听的,我们这是认别人作父,放着自己的老父在高堂上日益落魄,而不问津。这可就是不孝了,对父不孝何以有大德操。我们放着光明正大的正统君子不做,偏要低三下四的去做不伦不类的奴才。这是什么,这是典型的崇洋媚外。当然,国外也并不是什么都不好,比如科学技术科研成果,可也并是什么都好,比如性开放和为此带来的艾兹病等。
歌王的死确实是世界的一个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他与猫王、披头士共同将世界流行音乐推向了一个高峰。是继猫王之后西方流行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家,其成就已超越猫王,是出色的音乐全才,在作词,作曲,场景制作,编曲,演唱,舞蹈,乐器演奏方面都有着卓越的成就。迈克尔与猫王、披头士两组歌手并列为流行乐史上最伟大的不朽象征,他开创了现代MTV。他把流行音乐推向了巅峰,况且他还多有善举,他的慈善之举也开创了吉尼斯慈善记录——他一个人支持了世界上39个慈善救助基金会,保持着2006年的吉尼斯世界个人慈善纪录,是全世界以个人名义捐助慈善事业最多的人,相比来说杰克逊还是非常的有责任感的人,虽然他有过错误丑闻——除了变白的皮肤和无休止的整容丑闻之外,迈克尔·杰克逊最大的丑闻要数迈克尔-杰克逊涉嫌猥亵男童事件,虽然这样巨大的丑闻让杰克逊成为讨伐的对象,但是最终法律给了巨星清白,这算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插曲。也算是功过低过。
他就是这样大的贡献,相对于我们的优秀文化对国人的贡献仍是无法比的。可是为什么网民中的一些人对他的逝世悲痛欲绝,主要的原因是追赶潮流,以及对流行音乐的狂热痴迷,这些人是真的热爱歌王的,也深受了他的的影响,也就是铁杆粉丝。而大多数也许根本就不懂歌王的音乐,但也加入进来,我想这些人纯粹属跟风和随波逐流肓目意识之举。这些人应占了大多数,反正人家都在追悼,自己绝不能落伍,没所表示反而显得老土。这可是现代的大多数人所不愿看到的。所以不懂装懂,不悲装悲,没泪干嚎,纯粹是悼丧群里的滥竽充数者。大家不妨想想,一个对一辈子一面没有见过的人,突然在不属于你的生活里死去了,你能凄凄悲悲惨惨吗?可是为什么这些人悼丧得那样郑重其事。我想除了这些人死活不认可的浮浅之外,剩下的就只有虚伪了。 我现在还是不明白,我们现代人为什么不做些中国方式的光彩事呢?而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放下属于别人光鲜的生活呢?我们过的是只属于中国人的生活。歌王的光彩不属于我们,一个和我们语言不通,文化不通,生活方式同样不通的人,我们为什么非得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强攀上这门亲戚呢?还非得痛悼和郑重其事。我不知现代人怎么了,是不是得了崇洋媚外的综合症了,且病得不轻,入了膏肓。我想中国人应过出中国人的精采,骨子里应充满着只属于中国人体质的健康。我们不要改变我们的肤色,也不要改变我们的体质,更不要不伦不类的变态。不是没有良药,它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而又被我们淡忘的东西。
醒醒吧,我黄色皮肤的亲人,你无论怎样也不可能嫁接其它肤色的基因。醒醒吧,在汉文字滋育下的汉民,别扔掉手里的宝,去长别人地里的草。人家地里的宝,如果非得移花接木到自己地里,也许就是一无所值的草!
不能让美国人欺负中国人
迈克尔·杰克逊台北“危险之旅”一行150余人,下榻当年台北最豪华的晶华酒店,杰克逊本人则住在总统套房内,客厅摆放了许多彩色气球。此外,酒店还特地为他准备了许多迪士尼卡通电影录影带。杰克逊一行在台北前后停留了五天,绝大多数时候他在酒店里躲避媒体的追逐。杰克逊没有进行走台,而是由工作人员替代他进行音效调试等准备工作。
当时台湾还没有《苹果日报》。
杰克逊惟一一次的外出是在9月4日下午,正是这次外出,引发了一场上升到“中美关系”的轩然大波。
在杰克逊一行入住的晶华酒店旁,有一个美国“玩具反斗城”商店,杰克逊想到那里购物,随行人员事先与商店谈妥全面清空那里的顾客。躲在丽晶酒店外的各路记者闻风而动,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一位台湾记者在杰克逊的两名保镖拉下铁门前的一刹那钻了进去,立刻被杰克逊的两名保镖抓住,给了两拳,然后轰了出来。“这一下子可就炸了锅了!”余光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16年后,媒体与明星之间的类似肢体冲突已经不时见诸媒体,但16年前,此类事件在“解严”进入第七年的台湾,成了一个巨大的导火索,短时间迅速升级成为一个带有抗议色彩的大事件。
台湾媒体联合起来提出抗议,他们通过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交涉,要求杰克逊的保镖就此事道歉,并对余光说,如果保镖不道歉,他们将会敦促政府出动警察取缔这次演出。
余光立即与经纪公司召开紧急会议,转达了台湾媒体所提的要求。“当时,会议室的气氛十分紧张。”余光回忆说。
杰克逊经纪人的态度却十分强硬——绝不道歉,如媒体坚持要求道歉,则打道回府。杰克逊的经纪人表示,这位记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杰克逊隐私的侵犯,在全球任何一个地方他们都是如此处理这类事件的,从来没有为此道过歉,这是国际惯例。
余光只好折回,希望媒体能让一步。媒体的反应更加激烈了,不道歉,就别想演,并扬言一定要让这次演出流产。有媒体还将此事上升到人格与国格的高度:“不能让美国人欺负我们中国人!”
迈克尔杰克逊为什么没能来中国开过演唱会?
1988年,全中国酷爱先锋文化和流行音乐的青年人都在兴奋地谈论着迈克尔•杰克逊要来北京演出的消息。 而事实上,当时日渐开放的中国也几乎批准了他来华演出的申请,但最终却并没有成行。 原因之一,如日中天的迈克尔•杰克逊希望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他的这次演唱会。这点当时文化部答应考虑。 原因之二,天真的迈克尔•杰克逊希望演出当晚,把天安门上的毛主席画像换成他的画像。这下咱们这方急了,从此这场演唱会就搁置不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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