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少儿艺术学堂致家长信
教育孩子是学堂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1、监护人家长应教育学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细则,不实施具有危害性和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事,否则出现问题,依据法律的规定,后果自负。 2、学堂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教师负责对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及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家长的子女应服从学校的一切管理,并自觉接受学校的教育,坚决做到以下①不迟到、不早退,按进作息,不擅自离校;②不打架、不骂人、不侮辱他人。 4、学生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不能到校时,家长要亲自到学堂找班主任为学生请假,不能电话请假或捎假,以免假冒。 5、学堂、家长双方共同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听从老师的教导,学生不经老师允许擅自离校出走,后果由家长承担。任何小学生不能单独往返,如家中有特殊情况或学生生病等原因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接送。 6、督促教育子女放学后不私自滞留学校,不在路上逗留玩耍,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7、学校对学生实行路队制度。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学生到校以前若有身体不适或曾有过较严重的身体、心理疾病,家长应当及时班主任取得联系,否则出现突发事件由家长负责。 9、学堂,家长双方共同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学生损坏公物或伤害同学造成的损失由家长承担。 10、当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11、上述条款学堂、家长双方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其后果自负。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毕业或放假后失效。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十方少儿艺术学堂 2009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