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普通商住房来说,别墅的高价值与设计年限的延长,决定了别墅拥有者在七十年的年限之后很可能选择继续拥有而不是放弃。而要继续拥有则需具备比较充裕的资金。普通住宅一般在七十年后都已经陈旧,即使仍可居住,但城市的发展与迁移,往往使今天的城市中心或新城区在几十年后成为老城区,要不进行拆迁改造,要不就是郊区化。很少有人想住有几十年楼龄的郊区房子。况且,七十年的楼房,其使用年限也基本到期,再住已有安全隐患,需要推倒重来。 别墅不同于这些普通住宅,其使用年限一般会长一些,而且别墅一般都建在风景优美的郊区,受城市变迁的影响会小很多。几十年后,别墅仍然完好地矗立着,而且城市越来越大,可能已处于市中心而显得稀缺因而价值倍升。这一切决定了别墅拥有者很可能在“七十年后”选择继续拥有,甚至不希望国家收回并给予补偿。他们最希望的就是继续租用土地。“我希望能够继续租用土地。”一位在祈福南湾半岛买了别墅的业主对记者说,“一幢几百万的别墅如果只能住六七十年,那这些钱就显得有点贬值了。” 但别墅一般占地面积较大,要继续租用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一笔为数不小的资金;而且若干年后我国可能开征遗产税,别墅的高价值意味着要继承别墅的拥有权也需要付出一笔资金。所以,从某个角度讲,别墅有点像一个无底洞,需要不断地往里边填钱。事实上,在国外就出现了一些人拥有城堡或古建筑的继承权而不敢要的情况。高额的遗产税和土地使用权的租用费让他们不得不放弃祖宗遗留下来的财产。因此,别墅七十年期限后该怎么办仍是一个颇费思量的事,需要拥有者在权衡利弊之后再作出抉择。